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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通过“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及三个专项规划

    信息发布者:黄总站点站长
    2017-07-21 14:30:58   转载

    5月24-25日,广西自治区旅游发展委组织旅游规划评审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边关风情旅游带旅游发展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一带一路”旅游发展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规划》三个专项旅游规划通过评审。
    评审会上,来自广西社会科学院、自治区政协经济委、桂林旅游学院、广西国土资源规划院、广西中医药大学、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西博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广西旅游规划设计院、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广西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广西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各学科专家、自治区相关部门及各市旅游部门代表参加会议并组成专家评审组。与会专家在认真阅读文本的基础上,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汇报,并对《规划》进行了充分讨论和认真评审。评审意见认为,广西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三个相关规划,思路正确,层次清晰,形式规范,规划方法和技术路线基本正确,规划体系基本完备;结构完整,论述严谨,基本符合广西旅游业发展实际,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创新性。《规划》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达到了国家标准《旅游规划通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专家组同意《规划》通过评审。

    广西旅游“十三五”规划是在我国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对广西未来五年旅游产业的重要谋划,是创新旅游业态和“旅游+”产业融合,协调全域旅游统筹发展,坚持绿色发展提升生态文明价值,坚持开放发展促进区域旅游共建,坚持共享发展实现旅游精准扶贫的纲领性文件。在编制广西旅游“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广西三个专项规划,对凸显广西民族风情和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特色,增强广西旅游“十三五”规划的可操作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指导作用,也有助于推动广西“一带一路”战略实施。

    据了解,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举行的三次征求意见会上,专家学者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对规划的编制起到了科学指导作用。本次评审会上,与会代表围绕规划的目标、定位、内容、结构和深度进行重点审议,对进一步完善规划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如建议“十三五”旅游规划在目标体系中明确提出建设旅游强省,细化旅游收入在广西GDP的贡献率,进一步明确目标和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在旅游品牌中增加会展商务(南宁)和生态旅游,全篇通盘考虑广西全域旅游和旅游创新业态。建议“一带一路”旅游项目的内涵元素应更鲜明;定位布局进一步优化;建议中医药旅游概念与其他旅游概念应有所区别;充实广西中医药优势、特色;充实提升中医部分,更好借鉴国内外健康旅游先进经验;突出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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